南宁永和桥百人斗殴案今日开庭!双方互扔爆炸物等细节曝光
大家还记得今年年初南宁永和桥发生的聚众斗殴案吗?
2月23日,未成年人黄某在网络“说说空间”发布了一段自己录制的“社会摇”四步舞视频,被陆某发现后,便以黄某抄袭其原创的“社会摇”四步舞为名,纠集其所在的QQ群成员与黄某在网上互相谩骂并约架。
2月25日晚上11点,黄某与朋友方某煽动纠集的20多人,与陆某煽动纠集的100多人,在永和桥附近交通要道聚集,双方使用烟花弹和长柄刀棍实施聚众斗殴,致使双方多人不同程度受伤。
当时,双方斗殴场面被一些群众用手机拍下来,并上传到网上,被其他网友大量转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随后,公安机关迅速抓获多名涉案人员。
近3个月后,这个聚众斗殴案终于在今天(5月23日),在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开庭审理。
南宁永和桥“2.25”聚众斗殴案今日开庭这次开庭审理的是其中被提起公诉的五名被告人。由于1名被告人已满18周岁,江南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而其他四名被告人为未成年人,所以依法不公开审理。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陆某琪与黄某权(二人均另案处理)因小事发生矛盾,双方约定于2018年2月25日23点在南宁市永和大桥聚众斗殴。黄某权找到被告人方某宽帮忙,方某宽答应并召集被告人覃某园、张某强、廖某烈、冯某等人到他家里共同商量打架事宜。被告人方某宽负责筹集资金购买刀具、钢管。当天23点,被告人方某宽、覃某园、张某强、寥某烈、冯某等人驾驶电动车搭载同伙前往约架地点,途经南宁市江南区亭子小学附近时,参与打架的人停车分配刀具、钢管。准备就绪后,被告人张某强、冯某等人负责驾驶电动车,部分人员携带由杀猪刀与钢管拼接而成的长刀,其余人员携带钢管,往永和大桥方向前进。被告人方某宽、覃某园、张某强、廖某烈、冯某等人走到永和大桥南金砖茶城门口时,与陆某琪纠集的约100人相遇,双方人员互扔自制爆炸物“红牛罐”,并持刀具、钢管互殴。其中,被告人方某宽、冯某各持一把长刀冲上与对方互殴。在此过程中,方某宽被对方砍伤。经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18年2月26日至28日,被告人廖某烈、张某强、覃某园、方某宽、冯某相继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五名被告人或将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方某宽组织他人在公共场所持械规模的聚众斗殴,社会影响恶劣,是本案的首要分子;被告人覃某园、张某强、廖某烈、冯某积极参与聚众斗殴,系本案参与者。
五名被告人的行为都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各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依照法定程序对案件事实展开调查,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定罪、量刑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辩论,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法庭随后宣布休庭,本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日进行宣判。
看到这些还未成年的孩子,因为聚众斗殴,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小编就觉得很痛心。希望各位家长能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莫让他们走上不可回头的道路。